吉安市农业局所属具行政管理职能
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吉安市农业机械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2)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3)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
(5)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
(6)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井冈山农业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构。
(1)负责筹划园区的发展方向,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3)负责组织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4)为园区的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吉安市果业局
(1)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全市果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物资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与推广;
(3)果树危险性(检疫)病虫害的预防与监控;
(4)果树种苗繁育与经营管理,严格推行“三证”育苗制度,整顿和规范果树种苗产销秩序;
(5)制订果品行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或模式化栽培技术),逐步推行果业标准化生产;
(6)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推广,组织各种形式的果业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7)果业信息服务,帮助果农搞好果品流通销售;
(8)承办市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吉安市水产站
(1)负责制订水产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修订渔业法规及行业管理;
(2)研究拟定渔业发展的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
(3)开展水产科研、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4)指导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技术推广;
(5)提供水产原良种、渔业机具、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
(6)搞好对外联络、交流并为市政府制订渔业发展方针政策提供决策意见。
吉安市粮油作物站
(1)研究提出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指导粮食和油料作物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3)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和油料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及资源保护;
(4)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
(5)农情信息调度与发布;
(6)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
(7)组织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技术的专业培训;
(8)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技术推广活动;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经济作物站
(1)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作物的参谋;
(2)拟定全市经济作物规划,提出经济作物年度发展目标;
(3)引进经济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开展有关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4)负责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制定生产技术方案。
吉安市植保植检站
(1)组织对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治理方案的制订和防治技术的指导;
(2)农业有害生物预报防治信息的发布;
(3)组织对植物保护技术和产品的研究、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安全性、适用性的评价;
(4)组织对农作物新品种安全性、抗病虫性评定;
(5)农药使用和农药残留控制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
(6)农业植物检疫;
(7)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
(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吉安市土壤肥料站
(1)负责制订全市中、低产田(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绿肥种植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全市基本农田质量和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保护工作,新垦及补充耕地的质量验收工作,土壤肥料水资源的评价与保护;
(3)协助省土肥站负责全市肥料的登记、备案及肥料效应试验工作;
(4)负责全市土壤肥料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土肥水项目实施和监管;
(5)负责全市土肥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的拟定及实施工作;
(6)负责全市土肥水科技知识的普及,土肥水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局下达的业务工作任务。
吉安市畜牧兽医局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畜牧、兽医、饲料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标准规范;
(2)负责畜产品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
(3)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畜牧业科技兴牧;
(4)负责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
(5)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
(6)监督管理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安全工作;
(7)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以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8)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
吉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及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
(2)编制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监督及验收;
(3)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合作与交流;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4)组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重大技术的试点示范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环境建设,指导农业生产对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组织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和农业环境影响评价;
(5)承办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协调监督工作;
(6)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情况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种子管理站
(1)贯彻执行农作物种子法律、法规、规章;
(2)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
(3)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及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4)组织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审定、登记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5)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
(6)农作物种子管理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工作;
(2)承担市政府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工作;
(3)负责对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测技术的培训;
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受市农业局委托,以市农业局名义,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
(1)依法办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
(2)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3)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学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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