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协调市机关党务、政务工作; (3)负责内外联系、重大活动的组织; (4)承办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5)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 (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组织、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局机关老年体协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职称评聘的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局机关的基建维修、环境绿化、治安保卫及管理培训中心,协调市社区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1)协助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工作; (3)负责管理对全局党员、干部的控告、检举、申诉,按规定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开展纠风工作。 (5)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科 (1)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税政策建议; (2)承办农业建设项目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组织上报农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审核; (3)编制并执行部门预算; (4)管理局管各项资金和各科、站的专项经费、代管事业单位经济实体财务; (5)负责对下属单位及其经济实体的财务审计,管理局机关和监督管理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6)指导农业行业财务管理; (7)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展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产业发展指导科 (1)负责农业部门主管产业的产业化经营调研工作,参与提出农业产业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构化等产业经营方针政策和实施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负责组织农业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分解目标、拟定奖惩办法、目标考核、组织协调、推介宣传、重点项目洽谈与合同签订、进资确认、承办招商与会展活动等; (3)负责农业发展项目库建设; (4)研究提出农垦企业和农业场所的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农业场所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5)掌握分析市直农业场所的经济运行情况,考核各项经济责任目标,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负责农垦的行业管理,承办有关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场合作科 (1)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收集、调查、研究国际国内农业生产流通信息; (2)拟定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绿色食品市场调研、研究提出绿色食品发展的方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的认证申报和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 (5)协调菜蓝子工程工作; (6)负责农业统计(含基点调查)和标准化工作; (7)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8)组织国际国内农业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动态;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村经济与政策法规科 (1)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调研并提出意见; (2)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承办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3)组织农业重大政策和重要产业调整的调研工作,研究拟定农业政策和措施; (4)负责贯彻落实稳定与完善土地承包政策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普法工作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承办农业方面的地方法规的起划工作,对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 (7)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并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技教育科 (1)研究提出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和生态农业建设发展规划及项目计划,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2)组织重点项目的技术攻关、开发、示范推广和管理科技成果; (3)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4)指导农业干部教育、中等农业教育、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5)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 (6)指导和协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吉安市农业机械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2)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3)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 (5)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 (6)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井冈山农业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构。 (1)负责筹划园区的发展方向,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3)负责组织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4)为园区的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吉安市果业局 (1)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全市果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物资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与推广; (3)果树危险性(检疫)病虫害的预防与监控; (4)果树种苗繁育与经营管理,严格推行“三证”育苗制度,整顿和规范果树种苗产销秩序; (5)制订果品行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或模式化栽培技术),逐步推行果业标准化生产; (6)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推广,组织各种形式的果业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7)果业信息服务,帮助果农搞好果品流通销售; (8)承办市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吉安市水产站 (1)负责制订水产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修订渔业法规及行业管理; (2)研究拟定渔业发展的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 (3)开展水产科研、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4)指导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技术推广; (5)提供水产原良种、渔业机具、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 (6)搞好对外联络、交流并为市政府制订渔业发展方针政策提供决策意见。 吉安市粮油作物站 (1)研究提出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指导粮食和油料作物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3)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和油料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及资源保护; (4)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 (5)农情信息调度与发布; (6)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 (7)组织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技术的专业培训; (8)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技术推广活动;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经济作物站 (1)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作物的参谋; (2)拟定全市经济作物规划,提出经济作物年度发展目标; (3)引进经济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开展有关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4)负责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制定生产技术方案。 吉安市植保植检站 (1)组织对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治理方案的制订和防治技术的指导; (2)农业有害生物预报防治信息的发布; (3)组织对植物保护技术和产品的研究、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安全性、适用性的评价; (4)组织对农作物新品种安全性、抗病虫性评定; (5)农药使用和农药残留控制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 (6)农业植物检疫; (7)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 (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吉安市土壤肥料站 (1)负责制订全市中、低产田(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绿肥种植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全市基本农田质量和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与保护工作,新垦及补充耕地的质量验收工作,土壤肥料水资源的评价与保护; (3)协助省土肥站负责全市肥料的登记、备案及肥料效应试验工作; (4)负责全市土壤肥料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土肥水项目实施和监管; (5)负责全市土肥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的拟定及实施工作; (6)负责全市土肥水科技知识的普及,土肥水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局下达的业务工作任务。 吉安市畜牧兽医局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畜牧、兽医、饲料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标准规范; (2)负责畜产品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 (3)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畜牧业科技兴牧; (4)负责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 (5)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 (6)监督管理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安全工作; (7)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以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8)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 吉安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及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 (2)编制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监督及验收; (3)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4)组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重大技术的试点示范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环境建设,指导农业生产对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组织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和农业环境影响评价; (5)承办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协调监督工作; (6)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情况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种子管理站 (1)贯彻执行农作物种子法律、法规、规章; (2)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 (3)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及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4)组织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审定、登记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5)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 (6)农作物种子管理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工作; (2)承担市政府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工作; (3)负责对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测技术的培训;
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受市农业局委托,以市农业局名义,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 (1)依法办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 (2)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3)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学习、教育、培训。 |